事情是这样的,我朋友a托我办了件事情,我拖我朋友b去办这件事,我朋友b最终办事不利,我朋友a得知后很生气说不再需要我们办这件事,我和朋友b承担了办事中的花销,但我朋友a为了弥补这事付出了500块的花销并在弥补这件事的途中丢了自己2500块的手机,这个责任怎么分
9天前在处理此类纠纷时,首先应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按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在这种情况下,您作为中介人,虽然未能成功完成委托事务,但您没有过错,因此不应承担责任。而您的朋友A因为委托事项未完成导致的损失(包括支付的500元费用)以及丢失的手机价值2500元,应当由他本人自行承担。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您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然而,如果双方之间存在其他协议或者法律规定,则可能对上述情况有所影响。建议您与您的朋友A进行详细的沟通,并收集所有相关证据以支持您的主张。如果您认为对方有违反合同条款的情况,您可以考虑采取法律手段来解决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