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欠B、C、D三个人钱,然后B一个人回老家去和A写欠条,但是金额是三个人的总和,甲方是A,乙方只写了B,现在欠条拿回来,能不能在后面再加上,再细写分别欠C多少多少钱,欠D多少多少钱?加了之后欠条还有效吗?
2025-10-06 03:44你好!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债务人(A)与债权人(B、C、D)之间存在多笔债务,并且B单独向债务人(A)出具了一张欠条,其中包含了所有债务人的名字,那么B在欠条中所写的金额应当代表的是所有债务的总额。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如果B想要修改欠条中的金额以反映具体每笔债务的情况,这可能涉及到变更原欠条的内容,但需要注意的是,这样做可能会对原有的债权债务关系产生影响。 在这种情况下,是否应该在欠条上添加更多细节取决于你认为这些信息对于理解整个债务情况是否重要。通常,如果这些额外的信息能够帮助解释或澄清原本存在的争议点,那么添加这些信息可能是合理的。然而,如果这些信息并不直接关联到债务的具体数额或者它们之间的逻辑关系不明确,那么更改欠条中的金额可能会导致误解。 如果你希望修改欠条中的金额来反映具体每一笔债务的情况,建议首先与债权人进行沟通,确认这些额外信息确实有助于更好地理解债务情况,并确保这些信息不会给原有债权债务关系带来任何不利影响。最后,如果双方同意修改欠条,可以考虑重新书写新的欠条并签名,以确保所有相关方都对此有共同的理解和接受。 请注意,上述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和处理。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