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买了一部手机总价值2900元,分期的时候交了500,我一个月供了230元,买的时候说零利息,我交了一年,她们打电话过来说是两年,可是合同我也找不到了,现在他们说尾款还有1300,违约金2000,我该怎么办
15天前首先,您需要确认您与商家之间的合同是否明确说明了分期付款的期限和条件。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的规定,您可以向法院申请调解或者诉讼来解决这个问题。 其次,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5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因此,您有权要求商家退还多收的部分,并且可能还会有一定的补偿。 最后,如果您已经支付了违约金,那么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在进行诉讼时,您需要保留好所有的证据,包括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以便证明您的主张。同时,建议聘请专业的律师协助处理,以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