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上如果没有标明上班地址搬迁了有赔偿吗
回答数:529
公司搬迁至其它城市,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三)项、第四十六条(三)项和第四十七条规定,劳动者不去,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解除合同,并按本单位连续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同城搬迁,原合同继续履行,不去没有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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