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孩子在学校和同学一起上卫生间前面的同学关卫生间门,我家孩子紧跟后面被卫生间的门把手把眼睛打伤,非常严重,请问这事应该谁负责?
2025-03-25 17:48您好,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在本案例中,如果学校作为房屋的所有者或管理者,并且该事故发生在其管理区域内,那么学校可能需要承担责任。但如果有证据证明学校已经采取了合理的安全措施并尽到了管理义务,则学校可以免责。 至于您提到的“前面的同学”是否为学校的学生,这并不影响学校是否需要承担责任。因此,建议您收集好相关证据,如监控录像、证人证言等,以支持您的主张。同时,您可以考虑寻求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