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案已经移交检察院诉讼程序阶段,原交通事故办案单位还有权叫当事人去补充材料吗?

8小时前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八条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因此,即使案件已由公安机关移送检察机关进行刑事立案,并进入诉讼程序,原交通事故办理机关仍然有权要求当事人补充相关证据材料,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并说明理由。如果当事人拒绝补充材料或者提供的证据不符合法律规定,则可能影响案件的最终处理结果。建议当事人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及时提供或补充相关证据材料,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6-03-22 23:22:37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3114今日律师解答 45418

相关推荐
满十四周岁的女孩和一个成年男孩发生关系 自愿的 算违法吗 1回答
遇到盗用个人信息,利用信息威胁,勒索金额,怎么办?? 1回答
您好,我有个朋友,属于诈骗罪吧,家人想把我这个朋友违法所得68万上交,法律会怎么处理? 1回答
酒店容留卖淫嫖娼非法所得3.5万,一般会判几年,可缓刑吗! 1回答
我被骗了怎么办律师因为孩子上补习班的事 1回答
你好,刑事案件,轻伤二级,现在人已经拘留,但是这个人没有承认打人,可以先把人保释出来吗 1回答
交通肇事案已经移交检察院诉讼程序阶段,原交通事故办案单位还有权叫当事人去补充材料吗?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