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丈夫分居半年多了,已没有感情,我提出和他离婚,他也答应了,但就子女问题一直没有协商好,我们育有一女一子,女儿八岁,儿子七个多月了,请问这要怎么办?如果我提起上诉两个孩子的抚养权我能争取到吗?谢谢!
2024-12-04 14:05您好!根据中国婚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如果您与您的丈夫已经达成离婚协议,并且子女抚养权的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您有权向法院申请变更或解除子女抚养权归属。在实践中,法院会综合考虑父母双方的经济条件、教育背景、家庭环境等因素来做出判决。 关于您的子女——女儿和儿子,由于他们年龄尚小,建议您尽快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保护他们的利益。同时,考虑到孩子的身心健康,您可以尝试通过调解等方式解决孩子抚养权的问题,以达到对孩子最有利的结果。 希望以上信息能对您有所帮助,祝您早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