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妈有一儿一女,儿是我,女儿是姐姐。去年我妈去世了,我爸健在。爸妈名下有一幢房子,房屋产权上写的是爸妈两人的名字,房屋土地权证上写的是爸一人的名字。 我们这个地方儿子继承爸妈的房产的是不需要通过女儿的。那如果仅我爸的认可下将房子的产权包括土地证都过户到我的名下后,我姐还可以通过诉讼得到我妈名下的财产吗?如果可以得到的话,土地产权方面也有份吗?
11天前您提到的情况可能涉及多个法律问题和争议。首先,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父母去世后,其遗产应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分配,即第一顺位为子女,第二顺位为配偶,第三顺位为其他亲属。 关于您的父亲是否需要您的认可来转让房产给您,这取决于您的具体情况和当地的法律规定。通常情况下,只要您有合法的继承权,并且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那么您可以要求您的父亲将房产过户到您的名下。 至于您提到的土地产权方面的问题,如果您已经获得了房产的所有权,那么您应该有权要求获得该土地使用权。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具体的权益分配可能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例如当地的土地使用政策、土地所有权归属等因素。因此,建议您与专业的房地产律师或法律顾问详细讨论相关事宜,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