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有结婚证,离婚原因是感情不和,分居两多了。有一个孩子,不想争夺孩子的抚养权,能接受律师费用3000.男方户籍所在地在埇桥区。望尽快联系当事人。
回答数:436
尊敬的当事人,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与对方因感情不和而决定离婚,并且已经分居两年多。您的孩子是唯一的共同财产,您希望放弃争夺孩子的抚养权。由于您想接受律师费用3000元,请告知我们更多关于案件细节的信息,以便我们可以为您提供更具体的帮助。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或有其他疑问,请随时联系我们。祝您早日解决家庭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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