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家拆迁,属于项目占地,不属于棚户区改造。没钱,没房,没有老年人安置房。房子要等三十个月。而且只给你两套房子,硬规定,不能以房折钱。公告前天也不来了,不签字的将依法强制腾地,公告没有红头文件,改的也是大队的章。听说也没有征地和征迁文件。老百姓有苦不能言,求帮助
2026-01-12 09:20尊敬的读者, 您所描述的情况确实令人担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政府在进行房屋征收时,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并且必须提供相应的补偿方案。如果政府未能履行这一义务,可能会面临诉讼风险。 对于您的情况,建议您尽快与当地的政府部门联系,了解具体的征地政策和补偿标准。同时,您可以向当地的人权保护组织或者法律援助机构寻求帮助,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此外,您也可以考虑通过合法途径提起诉讼,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 最后,希望您能够保持耐心和冷静,相信通过合法渠道解决这个问题是可行的。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