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法院开庭,申判均没有通知我,直到执行时我才知道我已卷入纠纷了,法院理由是已登报告示我,我一直在家务工,村部可以举证,但法院强制执行,直是祸从天降,我该怎么办?
2025-02-15 13:08根据法律规定,原告应当在收到人民法院的传票后,在指定的时间内到人民法院参加诉讼。如果原告未能按时出庭,视为撤回起诉或放弃诉讼权利。在此情况下,原告无权要求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 然而,在您的案例中,您并没有按照规定时间到庭,而是被法院强制执行。这种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和程序规则,可能涉及到民事诉讼法的相关条款,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68条的规定。“当事人有正当理由可以延期或者拒不到庭。” 因此,建议您尽快联系法院,了解自己的情况,并寻求法律帮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协助处理相关事宜。希望这些建议能够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