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南山爱普生干了快四年,然后十月份我辞快工只有两天30-31没有上班,结果发十月工资的时候一个月的底薪就没了,并且我辞快工是经过上级领导批准的,也就是说经过公司同意,而他们并没有告知于我辞快工直接扣一个月底薪3900,我们是22天制,全勤奖三百,而工资单上我两天没上班还有247块钱这里我不知道他们为什么会有,明明我没有全勤,后来我让公司以前的同事给我看看员工规则,结果发现里面有一个代通知金,未按照三十天说扣除一个月底薪,因为这个谁都没有看,我一说我那个同事也才知道这样,请问我国法律有规定这个吗,并且这是员工规则不是合同,所以我能不能拿回,
2017-11-14 0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