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上海嘉闳船务公司上班,自08年9月16日至今,劳动合同是一年一签,即每年7月1日至来年6月30日,因为我们公司服务的上海船厂没有生产任务,我们目前手上的活最多能做到10月份就结束。请问?(1)公司给我劝退能有赔偿吗?标准是多少?(2)如果公司把我安置到别的公司我可以不接受吗?如果不接受有没有赔偿?(3)是不是今年6月30日合同到期辞退我就不用赔偿了?(4)如果公司没有活干了,又不宣布倒闭,就叫我回家等通知,这种情况我应该怎么办?(5)往后活越来越少,公司把我工资降到保底,合法吗?
2021-07-19 11:14由于您提交的问题涉及法律关系较为复杂,短时间内无法给您提供较为完整的专业意见,建议您在9:00-18:00致电*******106由助理安排律师当面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