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刘律师乃国家公务员,在司法援助中心上班,看过我欠条后,口头承诺帮我收回欠款,收取律师费后,又转交他人,由于他们的不尽责,使我受到伤害,请问我用什么方式来维护我权利,向刘律师讨回公务
2024-11-19 14:51尊敬的用户,您的情况比较特殊,建议您采取以下步骤。 首先,您可以与刘律师进行沟通,了解其是否确实履行了职责,并且要求其退还部分或全部律师费用。 如果未能解决问题,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可以联系当地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要求刘律师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请注意,以上仅为一般性的建议,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分析和处理。在任何情况下,都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