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在2016年做了宅基地证,宅基地证上是我和公公的名字,老公非农户口。我的农业户口已经不在本村,所以宅基地证就公公一个农业户口。2016年我去村里申请造房子,被同村人举报,搁置下来。2017年镇土管局同意我,普通农田可以造,新上任村干部却一直以各种借口推托。不把我我审批报告接受上交。据我所知那时候一个农村户口可以造房子的。到2018年,政策严了,一个农村户口不让审批。我想告村里延误我!可以吗?
2025-08-31 06:02尊敬的用户,根据您的描述,您可能面临的问题是关于宅基地使用及土地使用权纠纷。首先,如果您在2016年之前有合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情况,并且符合相关法律规定,那么您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您的宅基地使用权,并要求被告赔偿因延误审批给您的损失。 其次,关于政策的变化,建议您及时关注国家相关政策动态,了解最新的法规规定,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如果存在证据证明被告的行为违法,您还可以考虑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等方式寻求救济。 最后,为了保障您的权益,请确保所有相关文件材料齐全,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处理,避免因操作不当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希望上述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需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