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下离婚事项,我和我老公都是外地人,重庆开县,我们两有只子女两个,都已成家,我是做保洁的,老公是在外打散工的,老家有两套房,农村有一套房大慨有270多平方,是2层楼房,2010年建的,那时大慨花了25万,2015年又在县城买了一套分期付款的花了75万,已付了40多万,还前欠33万,我老公每个月付房贷2500多,我们一家5口儿子儿媳,孙女我们在深圳这边租房,每个月我付这边的房租,水电,每个月要付2300元我每个月的工资是3000'我老公每个月收入大慨是7000左右,从2015年开始我们夫妻关系就闹矛盾,我们的经济都是自己用自己的,一直到现在都是这样,夫妻关系矛盾也严重了,所以我们离婚
2021-06-09 11:14根据《婚姻法》,双方协商离婚不成,可以去对方户籍地或者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财产及债务平均分配(能够证明是个人财产和债务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