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月6号租的房子,押一付一的,当时说好只住两个月,超过的话按天收费,但是签的合同上却写了必须住六个月,我让房东勾掉那一条,但是他却没有勾。然后我是4月7号搬走的,房东却以没住满六个月超过为理由,拒绝退还押金,找了他很多次,第二次就把我号码拉到黑名单了。还威胁说找警察也没用,一切按照合同办事,合同书上房东的签字是打印上去的,我就签了一个名字。请问通过法律途径有可能让房东退还押金吗?
回答数:306
建议协商解决,或直接向法院起诉(联系不上当事人可申请法院公告送达)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当前律师在线 26966 人今日律师解答 43943 条
首页
我的
电话咨询
5元
10元
50元
100元
根据您的满意度选择打赏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