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咨询一下,我是5月15日卖的天津塘沽房子,在中介签了合同,交了2万定金,准备在市里买房子,然后出了人才政策,房子涨价了,我买不上了,所以不打算卖那房子了,打算违约,和买方协商,他不同意,让我除了赔偿违约金还有赔偿市场差价,我需要赔偿吗?
18天前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可能面临以下几种情况。 未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您没有按照与卖方签订的合同条款进行交易,那么您可以考虑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如果卖方同意您的请求,则双方可以就违约金的计算方式进行协商。 补偿市场价值差异。根据法律规定,一方违反合同导致另一方损失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这种情况下,卖方有权要求您赔偿因房价上涨而产生的市场价值差异。这通常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原值减去当前市场价格(或以其他方式确定的价值)的差额。 其他相关事宜。如果您希望解除合同并主张赔偿,还需要考虑合同的具体条款以及当地的相关法律法规。例如,一些地区可能会规定,在特定条件下,买卖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争议而不必通过诉讼程序。 请记住,具体的法律后果会受到许多因素的影响,包括合同的具体条款、当地的法律环境以及您和卖方之间的关系。因此,建议您详细阅读合同,并考虑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来处理此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