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在开发商买的房子,我们2015年买的菜市场的摊位,交的定金20万的定金,摊位和合同都没有给我们,对方起诉我们,我们没有交余款46万,判决书下来了,当时的市场没有形成,已经败诉了,有2百多家,都有约定,对方打的借条,所以没有交尾款,26号下来的今天刚拿到判决
2025-12-26 04:57很抱歉听到您的遭遇。根据您提供的情况,如果在2015年购买的房屋属于开发商所有,并且您与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那么您有权要求开发商按照合同规定交付房屋及相关配套设施。至于摊位的问题,虽然摊位不属于房屋的一部分,但是由于是通过购买房屋而获得,因此在某些情况下,法院可能会考虑将摊位视为房屋的一部分。 关于欠款的问题,如果您认为自己并没有违约,您可以考虑向法院提出抗辩或申请执行程序来解决。同时,您也可以寻求法律帮助,比如咨询律师或者进行调解等,以期解决问题并维护自己的权益。 最后,建议您仔细阅读判决书的内容,了解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律依据,以便更好地理解判决结果。同时,也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便更好地应对后续的法律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