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某公司的某岗位一直工作了四年多!但产后休了98天产假回来上班!老板却以我形象不好不适合为由要给我换岗位!于是就想给我调到比原来的岗位多俩个多小时的岗位!而且工资也比原来低!被我拒绝了……我想知道我这样做公司会怎样反驳我……公司这样随意调我岗位合法吗?劳动合同法是怎么规定的……
回答数:372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建议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劳动局不受理的,可带着劳动局不受理通知单到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当前律师在线 27872 人今日律师解答 43006 条
首页
我的
电话咨询
5元
10元
50元
100元
根据您的满意度选择打赏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