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父母离异,开始孩子判给父亲,但是后来由于父亲经济情况无法养育孩子把孩子还给了自己母亲,13岁以后与母亲和继父生活,时至20年多年,父亲仍然生活潦倒,外债累累,孩子成家,与父亲已经敬而远之,单方面的想断裂关系,害怕父亲的外债由他来背负,这是他无力承担的,请问可以可父亲断绝关系吗?或者说父亲如果过世他的外债会由儿子承担吗?
2024-10-22 18:32您关于父母离异后子女与父亲的关系问题的描述比较复杂。在处理此类案件时,需要考虑多个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孩子的年龄、情感联系程度以及家庭的实际情况等。 根据法律规定,当一个孩子被判决归另一方抚养时,该一方有义务尽力提供适当的照顾和支持。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如债务问题,法院可能会考虑到孩子的利益,并可能要求双方共同承担责任或采取其他措施来解决债务问题。 至于您的父亲去世后的债务问题,这取决于债务的具体性质(例如是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债务人是否为未成年人或者没有工作能力偿还债务的情况。通常情况下,债务人的遗产将用于清偿债务,除非有明确的规定允许债权人直接向债务人本人主张权利。 建议您详细咨询一位专业的法律顾问,以便获得更准确的法律意见。同时,确保所有决策都是基于对孩子的最佳利益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