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年从三叔家的儿子借钱一共2万块钱,头几年还1万,,之前他说他没有手机,我把2000块钱9成新的手机给他,他我说没有电脑玩,我又把5000多的笔记本借他玩,现在他把手机电脑都弄坏了,还给我了。说是顶利息了,要我再还给他一万。这个说得过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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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集能够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如借条、转款记录等)及债务人的基本信息资料后,在两年的诉讼时效期内,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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