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在骑电瓶车送外卖的途中与一位63岁骑自行车的大妈相撞,双方的车都撞倒了,我朋友当时就打了120,然后大妈的家人赶来也报警了,当时下着大雨,双方匀是闯红灯,只是我朋友比较年轻,并无大碍,而这63岁的大妈就比较严重了,骨头摔碎了,然后做手术,到出院,花了6万,现收到法院的调解书,要求我朋友赔付这6万元,如调解不成功的话,就正式立案起诉我朋友,而我的朋友就一个送外卖的,他很害怕,事发没几天就离开了杭州,因为当时怕这大妈的家人会找他麻烦,地址留的我这,几个月过去了,现在调解书寄到了我这!我想咨询的是如果调解不成的话,我朋友是四川的,在杭州没有办理过暂住证,对方正式立案起诉的话,应该要到他老家起诉
2025-03-03 18:02首先,关于调解的问题。根据法律规定,如果调解不成,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处理这类案件时,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保护各方合法权益为出发点。 其次,关于暂住证的问题。暂住证是一种证明您在特定地区居住的合法证件,但并不是必须持有才能进行诉讼的条件。因此,即使您朋友未持有暂住证,也不影响其依法提起诉讼的权利。 再次,关于住所地的问题。如果您朋友不在杭州,而是住在其他地方,那么应当按照被告所在地来确定管辖权。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将案件提交至被告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最后,建议您的朋友尽快联系当地律师,了解具体的法律程序和注意事项,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纠纷,避免进一步激化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