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造成女儿重度脑瘫损害,一级残疾,赔偿后死亡,法院委托尸检、因果关系鉴定,存在因果关系,主张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一审以一事不再理驳回,上诉中,南京一判例支持,武汉一判例支持!未知二审如何?
2025-03-08 09:00关于您提到的案件情况,我将尽力为您提供一些基本的信息和建议。 首先,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在医疗事故中导致患者死亡的,应当适用特殊侵权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法院认为存在因果关系,并且医疗机构有过错,则可以判决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在具体操作上,您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搜集证据。收集相关的医疗记录、病历资料、病理报告、尸检报告等相关证据材料,以便证明医方在诊疗过程中存在的过错。 聘请专业律师。考虑到医疗事故涉及的专业性较强,建议聘请一位专业的医疗事故律师进行代理。他们能够帮助您分析案件的事实和法律依据,为您的诉讼提供有力的支持。 准备充分的答辩材料。针对一审判决提出的“一事不再理”的理由,您可以准备好反驳意见,说明该理由并不适用于本案的情况。 参加二审程序。一旦收到二审判决书,应按照规定及时提起上诉。在二审中,您需要详细阐述自己的观点和理由,以及提供的新证据,以争取更高的赔偿数额或不同的处理结果。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可能因案件的具体事实而有所不同。如果您有具体的案件细节或者需要更详细的法律建议,请向具有相关执业资格的律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