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通过法院协议离婚,判决男方给女方十二万,半年后,男方发现女方再婚姻维系
16天前在离婚案件中,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是基于双方自愿和公平的原则制定的。因此,在执行调解协议时,需要遵循相应的法律规定和程序。 关于支付给对方的款项,如果该款项是在离婚诉讼期间由一方支付给另一方,并且这一支付行为发生在判决生效后的半年内,则该支付行为被视为对前夫(妻)的补偿或赔偿。然而,如果该支付行为发生在判决生效之前的任何时间,那么该支付行为可能被视作违反了调解协议或者损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这将构成违约行为。 在这种情况下,你应当及时与前夫沟通,了解他的立场和意愿,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来确定最佳的解决方案。如果你认为前夫的行为构成了违约,你可以考虑采取必要的法律行动,如提起诉讼以要求前夫履行其义务。同时,你也需要注意保护自己的权益,避免因未妥善处理而遭受更大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