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德阳市中江县的,因子女在都江堰市创业,我和爱人想退休后到都江堰居住,可以帮孩子照顾孙儿。于是去年5月底经都江堰一中介公司介绍在都江堰市中铁瑞景誉都卖了一套二手房。当时因房产商二期工程未完工,我购房时原房主只有房产证,他说房产商要等二期完工后统一办理土地使用证,于是我买下了这套房,并在政务服务中心办理了房产证的过房。今年我去找房产商问可以领取土地使用证了吗?开发商对我说现在他们统一办理的是不动产登记证,不办土地使用证了,像我这样的各自去找房管局办不动产证。他们开发商只为最初在他们那里直接买房的出手续,不为我们购买二手房的出手续。请问一下律师,我的房可以办不动产证吗?应该怎样才能办?要何手续?
2024-10-30 23:37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您与房产商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但目前开发商只为您直接购买的房屋提供了过户手续,而没有为购买二手房提供相应的过户手续。 关于如何办理不动产登记证的问题,建议您先与房产商沟通,要求其按照法律规定为您提供的房屋进行过户。如果房产商不同意或无法完成相关手续,您可以考虑通过其他途径解决,例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房产商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寻求政府相关部门的帮助。 同时,您也可以咨询专业的房地产律师,了解有关房地产交易的相关法律法规,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希望这些建议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