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经销人员?有一个小单位的雇请人员,在货时?在我没有要求他帮忙的情况下,他主动帮忙,于他不熟悉,用力过猛,,不㥧将我右眼球击破裂,现在右眼已失明,请问你们,我这种情况通过法律途径,主要告失手人还是他的单位,主要该谁来赔偿呢,盼回复!
2025-09-21 03:51您的情况可能涉及产品责任和人身伤害两个方面。在这种情况下,您首先应该考虑的是向负责提供产品的公司或制造商提出索赔。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产品存在缺陷,导致他人遭受损害,生产者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您可以先向产品的生产商或销售商提起诉讼,要求他们承担赔偿责任。 在起诉前,建议您收集以下证据。 证明产品存在缺陷的相关证据,例如产品的质量证书、生产厂家提供的产品质量说明等; 证明被告有过错的证据,例如被告是否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生产和销售; 证明原告受到损害的证据,例如医疗费用发票、伤残鉴定报告等。 此外,如果您认为被告的行为构成犯罪,则可以同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等待司法机关处理。 最后,由于这种案件通常比较复杂,建议您聘请专业的律师帮助您进行维权。律师会根据具体情况为您制定最有利的方案并提供法律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