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离婚后,有所房子是婆婆名字。房子动迁没法改儿子名。再婚没有登记生活20年,婆婆如果死了,婆婆再婚的男方及男方的家人有争夺房子的权利吗?还需要他们签字吗?
2025-08-04 17:04在您的情况下,如果您和您的配偶已经结婚并且共同生活了20年以上,那么您有权继承婆婆所拥有的房产,并且不需要任何人的同意或签名。 然而,如果婆婆去世,她与再婚丈夫的关系并不影响您对房产的所有权。根据中国的法律规定,即使再婚夫妻关系存在,但只要未办理婚姻登记手续,那么双方之间不会形成法律意义上的婚姻关系,因此无法剥夺您对房产的继承权。 不过,在实际操作中,建议您先咨询专业的房地产律师,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