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04:51 事情是这样的,我母亲在5月份左右觉得乳房不舒服,5月7号在我们镇上的医院查身体,检查单子上写着乳腺病无其它,医生没有开药,就让我母亲自己去药店买点消炎药之类的吃,结果我母亲吃了大半个月依然没有效果,然后又去医院问,医生说我母亲是类似的慢性病,让她继续吃药,结果又吃了几天还是觉得疼痛,我母亲就去了隔壁镇医院检查,6月2号隔壁医院检查出来怀疑有乳腺癌的可能,然后转市医院确认是乳腺癌,请问我能告我们镇医院误诊耽误病情,并提出赔偿吗?
15天前您的情况涉及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根据我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医疗机构未尽到合理的诊疗义务,导致患者病情加重或死亡等情况,患者有权要求医疗机构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对于您提到的情况,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点。 证据收集。首先,收集相关医疗记录、诊断报告、治疗方案等证据,证明您母亲在最初的医院就诊时并未被确诊为乳腺癌,而是被误诊为乳腺病。 医患沟通。与当初的主治医生进行详细沟通,了解当时医疗决策的依据和过程,看是否存在不当之处。 法律咨询。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包括是否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以及如何起诉。 调解尝试。尝试通过协商解决争议,与医院方面进行沟通,争取达成和解协议。 请注意,具体的法律程序和操作细节需要结合当地的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来确定。同时,及时就医并遵从医生建议是非常重要的,以防止疾病恶化。 最后,由于涉及法律问题,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律师团队进行咨询和指导。他们将能够为您提供更具体和个性化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