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6年当兵2008年退伍,城镇户口,有安置卡,民政局也未给分配工作。也未办理自谋职业手续。 2013年12月30号自己找的工作单位办理的人才代理关系上班。当时去民政局提档案,民政局问我到哪了上班,我当时说了个去第四人民医院,然后就给我开了一封工作介绍信(安置卡),现在安置卡没有用到在手里,再就是他应该给我开桃城区卫生局才对,本身我也用不到安置卡,因为我是办的人才代理关系。 到218年8月份工龄是12年,但从2008年到2013年12月的养老保险没有缴纳。 现在我可以要求民政局给我办理自谋职业吗?如果想起诉民政局需要找哪方面律师?
15天前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劳动和社会保障法中的相关法规。关于是否可以申请自谋职业,建议您首先向当地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咨询相关政策和规定。 至于起诉的问题,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可以选择通过劳动仲裁或民事诉讼的方式解决。在选择律师时,建议寻找具有丰富劳动争议处理经验的专业律师,以便更好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请注意,以上解答基于一般性原则,并不适用于所有具体案例。具体情况请咨询专业人士以获得最准确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