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二婚!结婚三年!房子是婚后买的!也有我的名字!不过房产证还没办下来!后来因为经常吵架!我们又拿了离婚证!还写了协议!房子归他!后来我们又和好了!但是也没拿复婚证!我想问一下律师!以后我们正常生活在一起!再去吧复婚证拿了!房产证到时办下来也有我的名字!请问如果我们两下次在闹矛盾!在拿离婚证!那么房子我能不能分担一半的财产!因为房产证有我的名字!
2024-09-08 20:16根据法律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房产,除非有明确的书面协议约定房屋产权归属,否则应认定为共同共有。因此,如果你们双方均认可并同意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使没有房产证也应当视为共有。 至于您提到的复婚手续,一般情况下,复婚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双方自愿,并且已经领取了结婚登记证书。如果您认为有必要,可以在复婚前进行必要的法律程序,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障。 关于财产分割的问题,虽然房产证上记载了你的名字,但考虑到房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通常会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即使房产证上有你的名字,也不一定意味着你就有权要求分割一半的财产。 在遇到矛盾或纠纷时,建议及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保持良好的沟通和解决问题的态度也是非常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