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户桂成,是租了本人雅筑762商铺,租期5年,今年在未征得我同意分租一半出去,现在附件是管理处半年的管理费和水电费,通知租户四次去交欠的费用,四次答应都没去交,现在房子到期未交房租,并且欠那么多费用,我现在应该怎么维权,让客户交了费用搬出去,
2025-04-20 03:14您好,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根据我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租赁合同应当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如果您的房屋存在漏水、电路老化等问题,您可以要求承租人进行维修并承担相应的维修费用。同时,如果您已经书面告知承租人房屋存在的问题以及维修期限,而承租人在规定时间内没有进行维修,则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租人支付违约金或者解除租赁合同。 另外,您可以通过物业管理公司或相关部门了解有关租赁合同的相关规定,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建议您保留好所有的沟通记录、催告函等证据材料,以便于后续的维权工作。 最后,提醒您注意维护自身权益的同时,也要尊重他人的权利和利益,避免因个人行为导致他人受到不必要的损失。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