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计生条例 第四十九条,违法生育被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的,自处理决定履行完毕之日起七年内,不得录用为国家工作人员。 自处理决定履行完毕是什么意思?? 是指交纳第一笔罚款的那天算起的吗?
2025-10-03 20:5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49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超计划生育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其授权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给予行政处罚。对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不予处罚;对超计划多生育子女的,按下列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夫妻双方均为流动人口的,按照一方当事人户籍所在地的规定执行。 二、夫妻双方或一方为农业户口的,按照农业人口标准计算; 三、夫妻双方或一方为非农业户口的,按照城镇人口标准计算。 四、夫妻双方均为农业户口且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可以申请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享受有关优待。" 该法还规定了“社会抚养费”的缴纳办法,即“征收对象应当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到指定地点缴纳社会抚养费”。 从上述法律规定来看,“自处理决定履行完毕”可能是指缴纳第一笔社会抚养费的时间。但是请注意,具体的情况需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来确定,因为不同的地方可能会有不同的规定。如果您遇到具体的问题,建议您直接咨询当地的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或相关政府部门以获得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