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到期,房主没有联系我们,我们也联系不上房主。又住了三个月搬走了,一直到现在快半年了,房主才联系我们,想问下后三个月房租不交会有什么后果?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吗?如果不交的话
2025-05-05 05:44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租赁合同的双方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如果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您和房东在合同中未明确约定期限内支付房租或租金的具体方式,则可以推定为按照“每月一次”的方式支付。因此,您应该向房东支付两个月的房租作为补偿,因为房东已经居住了3个月,而您却只支付了一个月的租金。如果房东坚持不接受您的付款,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如提起诉讼请求房东支付剩余的租金,并可能要求支付逾期利息等。 请注意,上述建议仅供参考,请根据实际情况谨慎行事,并寻求专业法律顾问的帮助以获得更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