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姥姥有两个闺女,一个我大姨,一个我妈,现在有个房产是我姥姥户头,当初我姥姥活着说给我妈妈,我大姨活着的时候也说给我妈,我大姨为啥没争,是因为,当时我姥姥病了,我妈把自己买的房卖了,给我姥姥看病用了,现在我们住着姥姥这所房子,户头是我姥姥的,房产证还丢了,我们要想把这房子卖了,我大姨的闺女说得分他们一半钱,这合理么
19天前您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继承权是基于被继承人生前的遗嘱或口头遗赠而产生的。在您的情况下,您母亲通过出售房产为您的祖母治病,这一行为可以视为对祖母遗产的合法处置,并且没有违反法律规定。因此,按照法律规定,您母亲有权获得她应该得到的部分。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由于房产证丢失,可能存在一些复杂的法律问题需要解决。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尽快与相关机构联系,如房屋管理部门或者公证处,以确保您的权利得到有效保护。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房地产律师来协助处理相关事宜,以确保交易过程中的合法性及风险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