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去年十月份在北京办的离婚证,当时在民政局隐瞒了财产没有在办证人员见证的情况下进行财产分割,两个孩子大的18岁判给我,小的9岁判给前夫,但是我与前夫有手写的财产分割协议,协议中我们两个婚内名下的房产指定收益人是这两个孩子,孩子们的抚养费共同抚养没有具体金额,现在两个孩子们都跟我生活,特别是儿子不愿意跟前夫生活,而且以前夫的人品和性格,儿子跟他生活成长,儿子肯定废了,我想起诉财产重新分割和要回抚养权,我该怎么做?他户口在北京,我户口在合肥,孩子们的户口都在合肥,离婚证在北京朝阳区办的,房产在北京,合肥,海南都有,我是负债离婚的,我该在哪里起诉呢
7天前针对您的情况,您应该采取以下步骤。 搜集证据。收集所有相关文件和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离婚证、财产分割协议书、孩子的出生证明、户籍证明等。 了解法律程序。根据您所在地的法律规定,确定是否需要提起诉讼。如果适用诉讼程序,应先向法院提交诉状,并附上相关的证据材料。 选择适当的法院。如果您想将案件提交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因为这是您办理离婚证的地方;如果您想要提起诉讼,建议首先确认管辖法院是否正确。 准备诉讼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起诉状、答辩状、证据清单、证人证言等。 参加庭审。根据法院的通知,按时出席法庭,提供证据并发表意见。 执行判决。如果胜诉,应按照法院的判决要求对方履行义务。如果被告不执行判决,您可以考虑申请强制执行。 寻求法律援助。如果经济条件有限,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机构的帮助。 请注意,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可能因地区差异而有所不同,请根据当地法律法规及实际情况作出决定。同时,强烈建议在处理此类事务时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得最准确和个性化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