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结婚,婚后我老公没有房子一直住在我父母的房子里后来把户口也落户到我家,2010年父母的房子拆迁分得3套房产爸爸把其中两套赠予我,现在房产证上也是我一个人的名字,老公要与我离婚并且要求分房子,我该怎样保障我的利益
26天前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依法约定外,均属于共同共有。因此,如果您的丈夫认为您应当获得一部分拆迁补偿款,则需要通过协商或诉讼解决争议。 首先,您可以尝试与您的丈夫进行沟通,了解他的具体诉求和理由。如果您认为他提出的条件不合理或者不公平,可以考虑寻求第三方调解或仲裁机构的帮助。 其次,您可以收集相关的证据证明您对拆迁补偿款有权利分配,并且这些证据应该能够支持您的主张。例如,您可以提供双方的婚姻登记证书、购房合同、居住证明等文件作为证据。 最后,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您有权分享拆迁补偿款。在诉讼过程中,法官会听取双方的意见并依据事实和法律规定作出裁决。 总之,在处理此类纠纷时,重要的是保持冷静,理性地分析情况,积极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同时,建议您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协助,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