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7年1月18日在我区的某小区交纳了50000元购房意向金,并约定房价为3768 元每平米。但在2月初楼房开盘时,发现所购房屋与售楼人员介绍不符且位置差别较大。后与开发商协商,开发商承认错误并出具了给予了正确位置(32号楼)的调换证明。但开发商将原购房认购协议书留下并未交还给我们,而是给了一个调换证明。并在调换证明中注明了等32号楼推出时,再鉴购房认购协议书。双方未约定价格。目前,开发商以4268元的价格让我们认购,不同意的话,仅仅退还50000元。我该怎么办?谢谢。补充说明,换证明时我本人并不在现场,是我妻子办理的。但购房认购协议书是我鉴的。望解答。非常感谢。
2024-10-01 21:57首先,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已经和开发商就房屋的位置进行了协商并达成了一致意见,即开发商将提供正确的房源供您选择。在这一过程中,开发商提供了正确的房源,并签署了调换证明,这表明开发商同意按照您的要求进行调整。因此,您有权根据合同条款要求开发商退还剩余款项或按新的价格重新购买该房屋。 其次,在签署任何协议之前,建议您仔细阅读所有文件并确保了解其全部条款。如果在签订合同时有任何疑问,您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顾问的帮助来澄清疑虑。 最后,如果您认为开发商的行为违反了合同条款或其他法律规定,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如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 请记住,保护自己的权益是至关重要的。希望上述信息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