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咨询一下房子的问题,我是一个继母,在2004年我与我老公结婚,在我到我老公家他开矿赔了欠外债40多万,是我一直与他还清了外债后家里只存了两万元我经过货款给我老公的儿子买了房交了首付12多,到现在我还在打住房贷款,可现在他儿子想把我撵走净身出门,请律师给指个明路
2024-09-29 04:54尊敬的客户。 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您与您的丈夫在婚姻期间共同承担了家庭债务,并且通过自己的努力还清了这些债务。由于您已经尽到了自己作为继母的责任和义务,现在您想要出售房产以偿还剩余的购房贷款。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解决方案。 与您的前夫协商解决。您可以通过书面形式提出请求,要求您的前夫同意将房屋过户给您并支付剩余的购房贷款。如果您的前夫愿意这样做,那么您就可以获得房产的所有权,并继续按月偿还购房贷款。 寻求法院的帮助。如果您无法与您的前夫达成协议,或者您认为您的权益受到侵犯,您可以寻求法院的帮助。法院可能会调解双方之间的争议,或者判决房产归您所有。 将房产赠送给第三方。如果您不想直接购买或出售房产,您可以考虑将房产赠送给第三方。这需要征得对方的同意,并且需要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 无论哪种方案,建议您先尝试与您的前夫进行沟通,看看是否能够找到一个满意的解决方案。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考虑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