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律师在线咨询,您好 未婚,计划结婚,但是婚房是婚前男方父母出的首付,目前男方负责房贷,但是婚后两人肯定是共同承担家庭所有费用,包括房贷。但是目前婚房只有男方自己的名字,问题1,只有男方名字,假如离婚的话,怎么划分财产?问题2,如果婚前添加上女方的名字,又怎么划分?问题3,如果婚后添加女方名字,怎么划分? 请解答谢谢。
15天前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应当视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有证据证明该财产属于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因此,在您提到的情况下,婚房应该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关于婚房是否需要加名的问题,这取决于您的具体情况和当地法律规定。一般来说,如果婚前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且没有其他证据表明另一方对该房产享有所有权或使用权,则可以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但如果有一方能够提供证据证明该房产属于双方共同拥有,则可能需要考虑如何分割。 至于房产贷款,通常情况下,贷款人应偿还贷款本息,并有权要求借款人按期还款。如果贷款已经还清,那么贷款人的权益将得到保护;但如果贷款尚未还清,那么贷款人仍然有权要求借款人偿还剩余贷款本金和利息。 综上所述,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房产律师,以便更好地了解具体的情况并获得合适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