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个人合资开个饭店,开店前签有合同,如某股东出现有损合作行为,经其它4个股东同意可以把它除名,这个合同在法律上起作用吗?

14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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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如果股东之间存在分歧并准备解除合作关系,可以通过召开股东会议进行协商和决定。但是,即使经过股东会议的表决结果,也不一定意味着该股东将被除名。事实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并没有直接规定股东可以单方面通过股东会议的方式解雇或除名其他股东。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建议各方采取和平、友好、理性的方式解决争议,并寻求专业的法律顾问帮助,以确保双方权益得到妥善保护。同时,考虑到股东之间的利益平衡和合作稳定的重要性,建议在后续的合作中加强沟通和协调,共同维护和发展良好的合作关系。

2025-09-13 05:3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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