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员工签了两份劳动合同,第一份是2020年6月份签的,第二份是2021年3月份签的,当时因疫情和她能力不够,没有缴纳社保,只在培训,2021年3月份签了第二份劳动合同,缴纳了社保,那第一份劳动合同怎么样可以视为无效

2022-04-16 20:13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这需要您根据合同而定的

2022-04-16 20:13:39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2746今日律师解答 51743

相关推荐
您好,微信购买物品被骗。 1回答
按揭房怎么抵押给私人借钱法院还会执行吗 1回答
租的公寓被征用,可以选择不换房间吗 1回答
警察子女可以出国留学吗 1回答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贷款方面 1回答
赔偿二倍工资是指基本工资吗 1回答
事业单位文明奖是否有仲 1回答
我优惠券商城注册了一个帐户 1回答
你好咨询事情 1回答
行人突然折返被未成年的学生骑电动车无证驾驶撞伤,该如何认定责任 1回答
父母户口跟谁宅基地就归谁吗。户口跟父母一起的可以申请宅基地吗? 1回答
一桌顾客把另一桌顾客单买了,第二天找来退完钱,另一桌找到电话逃避结账问题怎么办 1回答
三岁孩子离婚后归谁抚养 1回答
医保封顶三十万元花完怎么办 1回答
在原作者没有同意并且禁止使用的情况下,盗用别人的音频犯法吗177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