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己名下有一部车,卖给别人。签了合同按了手印。但是车子没有过户。对方到现在一分钱没付给我。现在对方问我要车,还要去法院起诉我。谁的责任大,我现在该怎么办
2025-10-04 16:04在您的情况下,责任主要在于您和对方之间的合同履行情况。 首先,按照法律规定,买卖双方应当签订书面的买卖合同,并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的价款。如果您没有将车辆过户给对方,那么根据《民法典》第664条的规定,“交付标的物后,买受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出卖人可以请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对方要求你退还车辆,您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以解除合同。 其次,从道德角度来看,您应该尊重对方的权利并及时履行合同义务。如果对方已经支付了一定的预付款或押金,您可以考虑是否需要提前支付剩余款项以便尽快完成交易。 最后,为了避免未来的纠纷,建议您与对方协商解决此事,例如通过调解或仲裁等方式来解决问题。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您可以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在此之前,建议先尝试私下解决。 总之,您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同时也要尊重对方的权利。如果无法协商解决,您可以采取适当的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