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和老公结婚四年,有个男孩三岁了,因性格不合去年一月份离婚了,孩子归男方抚养,但应舍不得小孩,我俩现还住在一起,如今发现自己又有身孕了,我俩最后要不复婚的话,肚子里面的小孩归我自己抚养,我该找男方要抚养或者补偿费吗?
2024-08-19 11:43关于您提出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您怀孕期间有生育权,您可以选择将孩子抚养给自己的父母或者其他愿意照顾的孩子的人。然而,在您的情况下,如果双方已经协议离婚,并且孩子由一方抚养,则通常情况下,另一方不会对孩子的抚养权提出异议。 在没有明确的抚养权协议的情况下,通常情况下,法院会倾向于判决孩子由双方共同抚养。这意味着,如果您的孩子被确认为您的合法继承人之一,那么他/她有权与您共享抚养权。 因此,建议您考虑与您的前夫进行沟通,了解他的态度和意愿。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法律帮助来确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