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乡镇领导,以自己与别人合伙创办基金为由,让村里农民把存款存在自己那里,与银行利息一样,说是跟银行存定期一样,但已经过了两年,现在说自己没钱,据不还钱,这种事能处理吗
2025-02-28 01:17这个问题涉及到了法律上的诈骗和合同违约的问题。根据中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如果农民将资金存入您的账户并签订了相关协议,那么您有义务按照协议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并且在期限内返还本金。 然而,在此情况下,您可能违反了合同中的还款条款,因为您没有履行合同中规定的义务。此外,您作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应当对公司的行为负责,因此您也可能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 建议您立即采取行动,向农民提供书面证明,表明您没有义务偿还他们的款项,并且要求他们提供借款凭证或其他证据来支持他们的说法。同时,您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以便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权利和责任,并制定出合适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