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女方,我与男方2019年9月登记结婚,婚前婚后男方对我都有暴力行为,吵架时会帮我控制在屋里手机没收等行为,且婚后才知男方在婚前有欠款,我个人从我陪嫁的钱里拿出了8000块钱给他还债,并且当时要求他要还我,但是没还过,今年8月份因为他婚前欠款的事发生争执,就分居到现在,在同居期间,在共同商议下从我的朋友那里借款1600元,现在他不但不愿意还我的8000也不愿意承担朋友的1600元借款,我要求他年前跟我去离婚,他不同意,并跟我说离婚要等到明年5月份,但是我不愿意等。我想知道这8000块钱我是否有权收回,共同债务1600他是否有责任承担,且我不愿意向他说要明年5月离婚我应该怎么做。我想越快越好。
2020-12-28 2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