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个人手里买房,口头说的,能有七年了吧连续给了13.3万。她说我攒够钱就把房证改成我的名,到现在不想给房、也不提还钱的事。我有每次给她汇款的票据。我能要回钱吗
2024-10-13 03:33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到合同法中的“预付款”条款。根据这一条款,在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一方在另一方支付一定款项后,有权要求对方按照一定的条件(如时间或方式)完成一项特定行为。如果您的口头协议符合这一规定,那么您有权要求将房屋过户至自己的名义,并要求对方归还所付款项。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您需要确保自己有足够的证据来支持您的主张,例如合同文本、录音、短信等。此外,如果您与对方存在其他纠纷,可能会影响法院对您的请求的认可。 建议您先收集好相关证据,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可以考虑向当地的消费者协会或其他调解机构求助,以期获得更公平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