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一名再婚妇女,但是在股份社确权时,由于现在镇政府下发了一份文件规定二婚的要7年后才能享受集体分红股,导致我现在由于没有股份而失去股份分红和卖地量化等一系列股份社福利,我想请问由于我是二婚导致被剥夺了我的公民权利合理吗?国家法律哪条规定因为二婚而剥夺我在本集体组织的合法权益呢?
14天前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双方在结婚前必须进行登记,并且在离婚后必须办理离婚手续。如果您在结婚之前就已经进行了登记并取得了结婚证,那么您就享有夫妻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此,在您的情况下,您有权要求政府重新确认您的婚姻关系。 至于您提到的问题,即二婚是否可以享受到集体分红和其他福利,这需要具体分析。一般来说,如果政府或集体经济组织有明确的规定,这些规定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得到合法程序的认可。然而,如果该规定与法律规定相冲突或者不合理,您可以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寻求解决办法。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