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我终于忍受不了了,在2016年农历正月十四我离开了家,到现在已经两年多了,我现在想和他离婚,如果我净身出户,还要给孩子多少抚养费?
2025-09-04 19:39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离婚时,一方要求离婚的,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如果您希望与对方离婚,并且希望孩子由您抚养,那么在决定是否支付抚养费之前,建议您考虑以下因素。 孩子的生活习惯和需求; 当前经济状况和家庭情况; 未来预期收入水平和稳定性; 对方是否有能力承担抚养责任; 双方的沟通和合作程度等。 最终,您有权选择是否支付抚养费以及支付金额。请记住,无论采取何种方式处理离婚事宜,都需要谨慎考虑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