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者骑着三轮摩托车。没有保险。将我撞倒。交通事故认定书出来了。肇事者全责。肇事者身体还有病体格不好53岁了。没钱赔偿我。名下没有财产。他的儿子25-26岁了。没有分家在一起居住。他儿子有车是他儿子自己的。这总民事诉讼可以执行他儿子的财产吗?在一起没分家他儿子有钱可以申请赔偿我么
20天前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如果肇事者和其子共同生活在一起,并且该子对交通事故负有过错,则法院可能会考虑在一定条件下允许对其子进行财产追偿。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在中国法律中,对于无过错责任原则有所规定。也就是说,即使事故是由第三人造成的,只要该第三人具有过错(例如酒驾、疲劳驾驶等),那么仍然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其次,关于您的疑问,“他儿子有车是他儿子自己的”,具体取决于该车辆的所有权情况。在中国,通常情况下,车辆的所有权归车主所有,除非有特殊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因此,如果该车辆是通过合法途径购买并登记在肇事者的儿子名下的,那么该车辆的所有权属于肇事者的儿子,他有权要求其儿子按照交通事故的责任比例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如果您认为自己有权向肇事者的儿子请求赔偿,建议先与肇事者的儿子协商解决,以达成双方都可以接受的解决方案。如果协商不成,您可以考虑提起民事诉讼,由人民法院依法裁判,从而实现您的权益。同时,考虑到肇事者的情况,可能还需要关注其是否具备支付能力,以及是否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